臺中市北屯區僑孝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
中華民國103年2月19日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中華民國108年8月28日經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
二、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修正條文。(108年8月
8日中市教小字第1080070693號函)
三、臺中市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108年8月8日中市教小字
第1080071702號函)
四、本校教學正常化實施計畫。
貳、目的:了解學生學習情形,激發學生多元潛能,促進學生適性發展,肯定個別學習成就,並作為教師教學改進及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
參、評量範圍及內涵:
一、領域學習評量、彈性學習課程:
(一)範圍:包括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所定領域學習課程、彈性學習課程及其所融入之議題。
(二)內涵:包括核心素養、學習重點、學生努力程度、進步情形,並應兼顧認知、情意、技能及參與實踐等層面,且重視學習歷程及結果之分析。
二、日常生活表現:學生出缺席情形、獎懲、日常行為表現、團體活動表現、公共服務、品德言行表現及校內外特殊表現等。
肆、評量原則:學生成績評量應本適性化、多元化之原則,兼顧評量形成性評量,必要時得實施診斷性評量及安置性評量。
伍、評量方式:由任課教師依教學計畫於開學前提經各學習領域課程小組審查通過後實施,並於期初以口頭或書面等方式向學生及家長說明,並負責評量。
一、領域學習課程,應兼顧平時評量及定期評量,定期評量次數每學期以二次為原則,不得舉辦全年級排名之學業競試,定期評量成績與平時評量成績各佔50%。彈性學習課程評量,應以平時評量為原則,並得視需要實施定期評量。
二、學期總成績:以各學習領域之學期成績乘以該領域每週之學習節數,所得之總和再除以每週學習總節數。
三、學生成績評量,應視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依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內容及活動性質,採取筆試、口試、表演、實作、作業、報告、資料蒐集整理、鑑賞、晤談、實踐等適當之多元評量方式,並得視實際需要,參酌學生自評、同儕互評辦理之。身心障礙學生之成績評量,應衡酌其學習優勢管道彈性調整之。
四、學生定期評量時,因故經准假未參加評量者,應於銷假後立即補行評量,並於學期成績結算前辦理,其補行評量成績依下列規定計算:
(一)因公、喪、病或不可抗力因素請假者,依實得分數計算。
(二)因事請假者,其成績如列六十分以下,依實得分數計算;超過六十分,其超過部份以百分之八十計算。
(三)學生無故缺課後返校就讀者,除該學期缺課成績經准予補考者外,其缺課期間之成績以零分計算。
五、由國外轉入之學生因無法取得量化成績,其成績計算以同年段之成績計算之。若同年段皆無成績者,以中低年級共佔40%,高年級共佔60%為原則調整成績比重。
六、定期評量之實施,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學校定期評量試卷編製應訂定命題流程、審查及保密之注意事項。
(二)教師編製評量試題時,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出版之試題。
(三)學校教育人員不得有洩題或暴露試卷之行為,違者依相關規定懲處。
七、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之成績評量依下列方式辦理:
(一)家長應依申請計畫實施評量,並得自行決定學生返校參加定期評量,由家長實施之評量紀錄,應於學期末提供校方進行成績登錄,提供之時間由家長與導師聯繫確認。
(二)返校參加定期評量者,平時評量成績由家長提供,教師就平時評量與定期評量成績,合併計算學生之學期成績。
(三)不返校參加定期評量者,成績由家長評定。
陸、成績評量紀錄:
一、學生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成績評量紀錄以量化紀錄為之;輔以文字描述時,應依評量內涵與結果予以說明,並提供具體建議。量化紀錄得以百分制分數計之,至學期末應轉換為優、甲、乙、丙、丁五等第方式紀錄,其等第之評定標準如下:
(一)優等:九十分以上。
(二)甲等:八十分以上未滿九十分。
(三)乙等:七十分以上未滿八十分。
(四)丙等:六十分以上未滿七十分。
(五)丁等:未滿六十分。
二、學生成績評量紀錄,每學期末以書面通知家長(監護人)及學生一次。紀錄內容至少包括日常生活表現評量項目、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評量項目、學習節數、成績等第、出勤情形及獎懲紀錄等。
三、學生如對成績評量紀錄有疑義時,應自收受成績評量紀錄之日起七日內向學校申請複查,逾期不予受理。
柒、畢業成績計算方式:
畢業成績以一至六年級學期成績為計算標準,一至四年級各佔10%,五、六年級各佔30%,總分相同時則依國語、數學、自然、社會之成績依序比較之。
捌、國民小學學生修業期滿,符合下列規定者,為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未達畢業標準者,發給修業證明書:
一、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以前入學國民小學之學生:
(一)學習期間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
(二)七大學習領域有四大學習領域以上畢業總平均成績丙等以上。
二、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八月一日以後入學國民小學之學生:
(一)出席率及獎懲:學習期間授課總日數扣除學校核可之公、喪、病假,上課總出席率至少達三分之二以上。
(二)領域學習課程成績:語文、數學、社會、自然科學、藝術、綜合活動、健康與體育七領域有四大領域以上,其各領域之畢業總平均成績,均達丙等以上。
玖、補救教學:學生各領域學習課程及彈性學習課程之成績評量結果未達及格基準者,授課教師應施以補救教學,學生之日常生活表現不佳者,學校應依所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相關規定施以輔導,必要時得與家長或監護人聯繫。
拾、學生成績評量結果及紀錄,應本保密及維護學生權益原則,非經學校、家長及學生本人同意,不得提供作為非教育之用。
拾壹、學生成績之登記及處理應登錄於校務行政系統,列入檔案存查。
拾貳、本辦法經校務會議修正通過並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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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家長,您好!
以下是本校六年級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習領域課程的評量方式,茲分述如下:
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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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領域【國語】 版本: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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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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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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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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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考、作文、學習單及作業、上課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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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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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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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二階段成績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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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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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領域【英語】 版本:翰林Dino
on the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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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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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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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測驗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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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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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加分方式進行,包括:單字小考、寒暑假作業、英語習作本作業、練習本作業、口試、課文朗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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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8次至12次進行評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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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紙筆測驗30%、聽力測驗10%、口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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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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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二階段成績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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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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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領域【本土語】 版本: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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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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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發表、上課表現、報告、筆記(筆記本樣式不拘)、考試(紙筆測驗或表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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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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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領域 版本:康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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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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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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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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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考、學習單及作業、上課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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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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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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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二階段成績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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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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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與生活科技領域 版本: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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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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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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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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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考、作業(習作、學習單等)、分組報告(含上臺發表)、上課表現、實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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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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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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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二階段成績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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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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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教育(電腦課) 六上:用Scratch 玩microbit
六下:網際網路樂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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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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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表現25%、作業成績75%【每學期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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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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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領域 版本:康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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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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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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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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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考、作業、習作、報告、上課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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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評量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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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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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中、期末二階段成績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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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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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文領域【音樂】 版本:康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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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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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感、認譜、演唱、演奏、平時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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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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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文領域【視覺藝術】 版本:康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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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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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報告與發言、上課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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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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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與人文領域【表演藝術】 版本:康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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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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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創作、報告與發言、上課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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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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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視覺藝術】與【表演藝術】三項成績之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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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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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體育領域【體育】 版本: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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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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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成績50%(運動精神、上課表現)、各項技能測驗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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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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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體育領域【健康教育】 版本: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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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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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成績50%(衛生習慣、上課表現、學習單及作業)、考試50%(紙筆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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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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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育」與「健康教育」二項成績之加權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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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域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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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活動 版本: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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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階段
(學期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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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單、上課表現、活動表現、團體合作精神及作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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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北屯區僑孝國民小學 教務處 敬上